(1)牵引带的两端呈分开状挂至牵引的钩上,使其间距为头部横径的一倍。过窄则影响头顶部的血液回流,过宽则因颌部力点过于集中而易造成局部皮肤受压。
(2)牵引力线应视病情而定。对早期轻型病例,以颈椎自然仰伸为佳。髓核突出或脱出及椎体后缘骨刺形者不宜前屈。椎管狭窄及黄韧带松弛或肥厚为主者不宜仰伸。
(3)牵引物的高度以距地面20~60厘米为宜,过低易与地面相接触而失去作用,过高则有可能在牵引过程中撞击周围物品。
(4)牵引时间应根据病情而定。轻症患者可采用间断牵引,每日1~3次,每次30分钟左右。重症患者可持续牵引,每日牵引6~8小时。10天为一疗程,一般需用2~3个疗程或更长。
(5)牵引过程中如颈部皮肤有炎性反应,可在局部垫上棉垫以缓解压力。在牵引过程中,头颈部可根据需要适当活动,但不宜过多,更不宜超过正常限度。
(6)在牵引早期(3~7天以内)可有不适应性反应,不应中断治疗,再持续一段时间,治疗仍有反应时,应请经治医生处理,大多数患者均可在2~3天内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