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拿禁忌症】
推拿禁忌症是指不适宜推拿或在某种情况下,手法可能使病情加重恶化的情况。现简列如下:
(1)诊断不明的急性脊髓损伤或伴有脊髓症状的患者,在未排除脊椎骨折时切忌推拿,出现脑脊髓症状时须排除蛛网膜下腔出血。
(2)各种骨折、骨关节结核、骨髓炎、骨肿瘤、严重的老年性骨质疏松症患者,推拿可能引起病理性骨折,肿瘤扩散转移或炎症发展扩散。
(3)严重的心、肺、肝、肾功能衰竭的病人或身体过于虚弱者,由于不能承受强刺激,因此一般不宜接受推拿治疗。
(4)各种急性传染病、急性腹膜炎包括胃、十二指肠溃疡穿孔者,应考虑手术剖腹探查。
(5)有出血倾向或有血液病的患者,推拿可能引起局部皮下出血,故不宜推拿治疗。
(6)避免在有皮肤损伤的部位施手法。但在有褥疮的周围施轻手法改善局部血液循环,可使缺血性坏死的创面逐渐愈合。
(7)为了防止流产,妊娠3个月以上的妇女的腹部、臀部、腰骶部,不宜施手法。
(8)精神病患者或精神过度紧张者不宜推拿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