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嗜欲以和情:所谓“适嗜欲”,主要是指人的欲望应该按照社会的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加以调适。一般而言,每个人都必须根据社会现实、道德标准以及个人能力与条件来确定其人生坐标,理智地调节自己的欲望、情感和行为方式,使之与周围环境相一致。如果偏离或有悖于这一基本准则,就可能造成心理上的不平衡、情绪上的不稳定乃至于行为方式的乖僻。
(2)和意志以御神:意志对行为方式的调节有发动和抑制两方面,前者表现为推动人去从事达到预定目的所必需的行动;后者表现为制止与实现预定目的相矛盾的欲望、行为等。意志这两方面的调节作用在实际活动中是相辅相成、协调统一的。在社会环境中,面对现实和内心世界的冲突,意志坚强者能自觉地控制其情绪变化,理智地约束其行为方式,主动地适应并改造其周围环境,保持机体内外环境的协调统一。
和情御神法作为以避免和消除境遇性恶性刺激造成情志剧烈变动为主的一种自我
情志调摄方法,要做到面临突发事件或情绪刺激之际能保持稳定而良好的心理状态,不让偏激情志左右其精冲活动和行为方式,就必须注意在日常生活中坚持不断加强思想修养和意志的锻炼,以增强驾驭和调控情志变化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