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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风湿性关节炎医学上素有第二癌症之称,病程缠绵难愈,其痛彻骨,二年致残率高达50%。2001年国家科技部首次将类风湿的治疗列为“十五”攻关项目。迄今尚无特异性药物,尤其是止痛颇为棘手,往往导致滥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的恶果。
不可否认,类风湿病人用了激素,几乎都可收到药到痛除之效。服药几小时后,疼痛多能耐受;用药第2天,晨僵基本消失,疼痛进一步减轻;用药1周,关节明显消肿,活动灵便,范围加大;用药约1-2个月后,病情获得最大限度的改善。可惜好景不长,以后继续用药,疗效反而倒退,即使增大剂量亦无济于事。一般在用药的第二年末,相当一部分病人用药所带来的好处,如症状减轻等,已抵不过药物毒副作用所带来的危害。如食欲亢进、满月脸、水牛背、向心性肥胖、多毛症、痤疮、水肿、高血压、糖尿病、月经紊乱、肾上腺皮质机能低下、骨质疏松等毒副作用相继而来。因此,长期滥用激素的后果,甚至比类风湿疾病本身更为严重。
肾上腺皮质激素如强的松、地塞米松等,虽能抑制,却不能根治炎症,更无法阻止关节破坏的进展。从X片上发现,在用激素治疗期间,即使临床症状和化验检查都有好转,但软骨和骨的破坏,却在加剧。总之,长期滥用激素的危害是:(1)导致对激素的依赖性,停药困难;(2)再用其它药物治疗无效或效果不佳;(3)逐渐出现上述的毒副作用;(4)破坏了人体自然免疫功能。所以,有些人认为激素对类风湿具有特效,显然是错误的。
因此,在治疗类风湿时,愈是经验丰富的医师,愈不愿以激素作为开始治疗的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