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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上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有严格明确的指征。那么,哪些情况下可以应用呢。一般以类风湿急性期或活动期,全身症状严重,而其他药物治疗无效或有全身性多脏器损害、严重贫血、眼损害、高热或病情危重者,才考虑用激素治疗。待病情稳定后逐步撤药,以力争早日停药。
大约高达40%-60%的类风湿患者,曾经用过或正在用激素治疗。其中不少已导致对激素的依赖性或已出现激素的毒副作用。而能否戒掉激素,则成为类风湿治疗和消除激素毒副作用的成败关键因素之一。但骤然停药不仅可出现反跳现象,使病情反复或加重,甚至还可导致撤药危象,即“医源性肾上腺功能不全”。大剂量长期应用外源性激素,可引起肾上腺功能萎缩或下丘脑—垂体—肾上腺(HPA)轴反应抑制。现已证实,连续应用强的松5-13天(20-30mg/d),即可致HPA轴反应迟钝。若突然停药,可出现恶心、呕吐、低血糖、低血钠、低血氯、高血钾、心律不齐、低血压等撤药反应或撤药危象。尤应警惕的是,如遇感染;手术或其它应激情况时骤然发生,令人猝不及防。
那么,如何才能避免出现反跳现象和撤药危象又能平衡顺利的撤停激素呢?那就是针对病人具体情况,有计划的逐步减量直致撤除。
减量和停药的指征是:(1)病情已得到控制;(2)对激素治疗无反应;(3)出现严重的毒副作用;(4)出现感染而无法控制等。减量和停药的方法和速度,应根据患者不同情况,使用激素时间长短、激素的种类、剂量大小、减量中的反应以及医生是否拥有减停激素的特殊替代措施等具体掌握。对于短疗程应用激素者,当关节炎症状和“体温”基本消退后,可迅速停药;对中疗程使用2-3周以上者,HPA轴已受到抑制,恢复较慢,可用递减法撤停激素;对于长期大量应用激素者,撤停已相当困难,不可操之过急,若无有效的替代激素措施,可能需要数月,甚至1-2年,才能完成撤停激素。